2019年12月18日,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阿坝州调整马尔康市等10个县(市)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(川府民政〔2019〕22号):撤销渭门乡、永和乡,设立渭门镇,以原渭门乡和原永和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渭门镇的行政区域,渭门镇人民政府驻椒元堡村1组19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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