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平市民政局建立、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;指导各县(市、区)规范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;指导城乡社会救济工作;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;检查指导五保户的供养及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的救济工作;负责农村扶贫工作和城乡特困户的救济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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